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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湖县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9    来源:金湖县政府办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金湖县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试行)》已经县政府十四届四十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金湖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4日

  金湖县智能制造三年行动计划

  (2019—2021年试行)

  为加快推动我县制造业转型升级,逐步建立以智能制造、两化深度融合为重点的新型制造业体系,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积极培育我县工业经济增长新动能,全面提升我县产业发展新业态,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83号)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我县制造业转型升级发展需要,突出智能制造主攻方向,以打造一批具有金湖特色的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为目标,全力推动“金湖制造”向“金湖智造”的战略转型,在培育百亿级高端产业进程中增添新亮点、展现新形象。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全县智能制造水平明显提高,智能装备应用率、全员劳动生产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主要实现以下目标:

  1. 智能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全县工业企业自动化程度大幅提升,新增使用工业机器人1000台以上。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装备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关键工序核心装备数控化率超60%,推动ERP、PLM、MES等平台集成内部信息建设,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建立面向生产全流程、管理全方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制造新模式。

  2. 两化深度融合快速推进。大力推进企业“互联网+”创新项目(平台)和信息化标杆建设。深入推进企业两化深度融合,完成200家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60家企业诊断。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化普及推广,实现50家企业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

  3. 试点示范效应加快凸显。鼓励县内企业引进国际、国内先进企业的经验或运行模式,培育5家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10家省级示范智能车间,争创1个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探索推进智能工厂建设工作,力争创成1个国家级智能工厂。

  4. 经济质量效益显著提高。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30万元/人,万元GDP能耗下降至0.25吨标准煤。企业运营效率明显提升,成本明显降低,不良品率大幅度降低。

  三、重点任务

  (一)主导行业智能转型提升工程

  紧盯传统铸造、高端装备制造、纺织服装、医药日化、仪器仪表等五大行业,以智能制造项目为抓手,以智能制造重点企业为示范引领,加快推进智能化改造,不断提升我县主导行业智能化水平。

  1. 传统铸造行业:推动传统铸造企业生产工艺及产品加快转型,打造以金石铸锻、海华机械、圣固机械等重点企业,推广采用基于大数据的铸造全流程产品工艺质量管控体系,提高产品性能的稳定性和管理控制能力。在高温、高粉尘、高噪音等恶劣环境下推广应用智能机器人和全工序无人控制系统。到2021年末,培育2家四星级以上上云企业,争创1家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工厂)。

  2. 高端装备制造行业:加快推动我县高端装备行业智能化装备水平提升,以江苏斯必得重工、金石机械、西派集团等重点企业,推广应用基于综合数据分析、全流程产品工艺质量管控体系,提高管理的标准化水平,提升产品性能稳定性。到2021年末,培育3家四星级以上上云企业,2家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争创2家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工厂)。

  3. 纺织服装行业:全面开展纺织服装行业的机器换人行动,以同泰服饰、三禾鞋业、哥德威尔等重点企业,结合长园和鹰有限公司的服装行业领先智能制造供应商的优势,推广管控一体化,实现服装加工全流程智能型自动化生产。建立订单提交、设计打样、生产制造、物流交付一体化的互联网平台,实现消费者与制造商的直接交互,满足大规模差异化需求,实现个性定制规模生产。到2021年末,培育5家三星级以上上云企业,争创1家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工厂)。

  4. 医药日化行业:针对日化生产装置系统性强、工艺参数变化多、物料和生产方式变化复杂等特点,推动以神华药业、84爱特福、上海豫宏防水等重点企业,发展具有在线监测、智能控制功能的生产装置,实现生产流程在线闭环管理。推广应用分布式控制系统/现场总线控制系统,对生产装置实施系统集中监视、控制和管理。到2021年末,培育4家四星级以上上云企业,1家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争创2家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工厂)。

  5. 仪器仪表行业:针对我县仪器仪表行业产品的特点,推动以苏仪集团、杰创仪表、华尔威等重点企业,推广应用将仪器仪表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实现数据联网,完成产品全部或部分制造过程的智能化管控。突出设备联网和服务转型,加强仪器仪表产品的远程监控、自诊断、自学习和运维能力。以产品功能信息化为基础,将企业的营销模式从单一的产品销售转型为“产品销售+运维服务”,进一步提升我县仪器仪表制造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到2021年末,培育5家四星级以上上云企业,1家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2家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争创2家省级示范智能车间(工厂)。

  (二)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

  围绕打造一批行业领先的标杆企业、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工厂)、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开展全县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经验交流和模式推广,营造良好的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环境。

  1. 推动智能车间(工厂)建设。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开展智能车间(工厂)诊断工作,选择具有智能制造基础和带动作用的企业,在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方面,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开展智能车间梯队培育工程,重点支持、择优推荐申报省示范智能车间。以行业龙头企业为重点,探索建设智能工厂。支持企业对接服务机构开展智能车间(工厂)诊断,给予被诊断企业5万元/家补助。

  2. 推进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建设。紧紧围绕我县重点产业发展规划,支持骨干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和行业特点,紧扣关键工序自动化、关键岗位工业机器人替代、传统设备数字化改造、生产过程智能优化控制、供应链管理智能化,开展以智能制造为核心的项目建设。围绕全县高端装备制造、仪器仪表和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等优势产业,大力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每年遴选5-10家产品市场前景好、对产业带动作用大的智能制造项目进行特别支持。

  3. 开展智能制造示范试点培训。积极发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带动作用,每年组织2-3次,县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赴发达地区培训学习。借鉴智能制造及两化融合方面的示范标杆企业的先进经验,开阔企业家视野,加深对智能制造发展趋势的理解,激发企业在智能制造方面的投入。

  (三)两化融合体系建设推进工程

  以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加快构建两化融合发展的新型制造体系。

  1. 开展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我县工业企业提供信息化咨询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咨询服务,支持骨干企业对接服务机构开展两化融合诊断,给予被诊断企业2万元/家补助。

  2. 加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每年组织开展5次以上各类两化融合宣贯和培训活动。培育10家以上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推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由试点向规模化普及,基本实现规模以上列统企业全覆盖。

  (四)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培育工程

  以共性技术研究、大数据等为重点,建立专业智能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智能制造技术开发、数据交换、智能化改造咨询及实施等服务。采取政府购买的方式,对各类中介服务平台进行补助。

  1. 智能制造车间展示平台。鼓励建设智能制造相关的国家级(CNAS)重点实验室、工业数据中心、“互联网+”等功能服务平台或展示体验平台,为我县企业智能化升级改造提供研发、设计、制造、采购、销售、物流、售后、培训、展示等全方位服务。对经认定的新建平台,按平台投资额的30%进行补贴(与县设备补贴不重复),最高1000万元。

  2. 智能制造大数据平台。引进上海航天802研究所、工信部电子五所等研究院所服务机构,开展大数据平台建设。发展基于工业大数据分析的工艺提升、智能排产、过程控制优化、能耗优化等智能决策与控制应用,满足企业智能制造建设个性化需求,为智能制造企业提供技术支撑。

  3. 智能制造专业服务平台。鼓励和引进具备整体设计能力和解决方案能力的服务机构为我县企业提供智能制造技术咨询、典型案例展示、精益自动化整体解决方案咨询、设备操作维护专业人才培养、检验检测认证等一站式服务。对在我县注册的智能制造服务机构,政府提供经营场所,给予税收地方留存部分“五免五减半”奖励,并在政府购买服务时优先支持。

  4. 智能制造金融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对智能制造项目给予信贷倾斜,优先支持开展智能化改造的企业,量身设计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银行设立智能制造专项贷款。县人民银行将银行机构支持智能化改造企业的贷款纳入对银行机构的绩效考核,鼓励银行机构支持智能化改造项目。充分利用县国有担保公司设立专项信用保证基金,对本县重点智能制造企业贷款提供增信支持。

  5. 智能制造创新平台。支持智能制造创新载体建设和引进,对新建的国家级科研机构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的重点支持。对省级以上科研院所、部省属重点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和金湖本地重点企业合作建立研发机构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支持。对特别重大的载体和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

  四、保障措施

  1. 坚持项目推进。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动智能制造加快发展,突出企业主体地位,调动企业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引导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对智能制造企业和项目涉及的水、电、气、土地资源等,给予优先支持,确保各项资源要素向智能制造企业和项目倾斜。对企业实施的智能制造项目,在项目报批过程中,强化服务,争取优化流程和简化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建设。

  2. 强化人才引进与培育。每年县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对智能制造企业招引人才和培训进行补助,对在金湖工作的智能制造高端人才进行奖励。

  3. 加强政策引领。加大财政对智能制造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经认定的智能制造项目予以支持:①我县实施的亿元以上智能制造项目优先推荐给省、市产业发展基金;②国有风投公司参与我县智能制造建设的,按风投公司的实际投资额10%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补贴;③创建省级以上智能车间(工厂)企业设备(包含控制设备的相关软件)投资2000万以上的,企业自筹资金50%,剩余部分由县国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县财政对五年的担保费、服务费及银行利息全额补贴;设备(包含控制设备的相关软件)投资1亿元以上的,企业自筹资金30%,剩余部分由县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等单位采取多种方式提供资金支持,县财政对五年的担保费、服务费及银行利息全额补贴;④获批省级智能车间(工厂)企业,以上一年度为基数,5年内新增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奖励。

  4. 强化督查考核。智能制造是实现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各镇(街)、各部门必须将智能制造推动工作作为单位“一把手”工程,制定本单位年度智能制造工作计划方案。县政府每年对智能制造有突出成绩的服务单位予以表彰,并在县目标考核中作为特色加分项进行加分。

  以上补助资金,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认定,纳入金湖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统一兑现。

上一条:关于印发《金湖县“保外资”八条措施》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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